更新时间:2018-06-29 15:13作者:李天扬老师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李霞
2018年3月,《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标志着我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本轮高考改革称之为“综合改革”,因为这是一次下至基础教育,上至高等教育的长链条、全方位改革,是一次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改革涉及到了考试招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计分办法、评价办法、录取办法等。以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为突破口,下对高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上对高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招生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改革给高中带来了机会和压力,更给高校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那么我们的高校都准备好了吗?
一、新高考将推动高校由“被动接人”向“主动选人”转变
传统的高考招生录取模式,考生填报志愿后,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每所高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把线上考生投档到相关高校,再由高校审核录取。高校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基本没有话语权,也没有选择权,处于 “被动接人”的局面。
然而新高考赋予了高校 “主动选人”的权力:
首先,《方案》要求,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照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原则,提出等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这项制度的实施,给高校招生工作赋予了自主权,高校能够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和专业办学特色,对考生提出科学合理的学科素质要求,确保招收的学生适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办学需要。
其次,《方案》还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旨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高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招生录取时,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招生工作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再次,在本科高校自主招生中,考生需参加学校自主组织的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核;在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中,考生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四部分组成,其中高校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比最高可达50%。这些都赋予了高校很大的“选人”自主权。
最后,在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中,招生院校对考生组织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入学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入学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都由招生院校为主组织实施;在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中,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环节都由招生院校为主组织实施。这些也赋予了高校很大的“选人”自主权。
二、新高考将推动高校从“靠牌子抢高分学生”向“靠质量吸引优秀学生”转变
传统的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采用的是“学校+专业”方式。以山东省2017年高考志愿填报为例,考生可以填报1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招生录取时,由省级考试招生机构确定分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参照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投档人数,并以学校为单位将线上考生投档到相关高校。考生被投档到志愿高校后,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一般不会被学校退档。因此,高校只要能够获得足够的线上投档考生,其校内几乎所有专业都能通过考生志愿录取或调剂录取到足额学生,而且这些学生的分数都在学校的最低投档线以上。
但新高考实行的“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对高校的传统招生模式带来了挑战。“专业(类)+学校”要求考生的每个志愿都由专业和学校共同组成,例如:汉语言文学(复旦大学)、建筑学(清华大学)等。录取投档时,由以一个学校为投档单位,变为以一个专业(类)加一所学校为投档单位,投档规则为平行志愿、分数优先,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各专业缺额计划通过征集志愿完成。在这种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下,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不复存在。高校在招生过程中,每所学校的每个专业最后都会形成一条最低录取分数线,那些不被社会认可的专业,极有可能招不到足够的生源,而生源的缺乏必将严重影响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新高考将会让高校和专业面对“等生源”到“抢生源”的严峻挑战,将推动高校从“靠牌子抢高分学生”向“靠质量吸引优秀学生”转变。
三、新高考将推动高校由“招办招生”向“专家招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