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5:06作者:李天扬老师
学考、选考分卷后的首次学考将于2018年6月举行。此前已为大家呈上了此次考试所用的各科目考试说明。此次适用于2017级高中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的学考说明有哪些变化?考生在复习备考中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起来听听考试说明编写组专家们的分析和建议。
思想政治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思想政治》(2017级适用)依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思想政治》(2014版)的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我省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实际制定。该考试说明充分尊重我省深化课改新成果,体现改革的新要求,对落实思想政治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指导参加思想政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有重要意义。
与原有考试说明相比较,该考试说明总体保持稳定,仍由五部分内容组成,包括考试性质与对象、考核目标与要求、考试范围与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题型示例。具体而言,适应学考、选考分离的要求,考试性质与对象的内容表述适当调整,清晰表达考试的性质、作用和适用对象。考核目标与要求不变,仍然重视三维目标和能力要求,但表述更加简洁。坚持考试范围与要求原则上不变的精神,根据教材变动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条目表述与考试要求,使学科指导意见、考试说明、教材有机结合,便于教学和命题对接。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部分未做调整。题型示例中部分题目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学科特点。
具体知识条目与考试要求的调整如下:
《经济生活》部分
“完善市场秩序”修订为“市场秩序”,考试要求为c。
《政治生活》部分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修订为“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修订为“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修订为“政府: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意义”修订为“政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