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5:07作者:李一老师
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1)-(3)项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考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19:00-2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1-12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三)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学科基础、数理逻辑、阅读写作、英语应用及问题解决等能力,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专业类别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四)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五) 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学校予以录取。
1. 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相应优惠类别的成绩要求。
2. 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公示专业一致的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也须一致),且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该专业的相关要求。
3. 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 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分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有冒名顶替、资格造假或考试替考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其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