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4:12作者:才子老师
说明:1、A、B、C、E组专业,只招理科生;D组专业,文理兼招;上海、浙江籍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
2、考生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在我校五个专业组别中慎重选择一组及相应3-5个专业报考,不得跨组报考,网审通过后不得变更。复试后将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所报专业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认定考生获得具体某一个专业的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3、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均需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4、各专业拟定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