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0:53作者:才子老师
二、优惠政策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疆内其他地区的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按在校学生25%的比列享受免学费政策。
2、涉农中职专业享受免学费政策。(财教[2009]442文件)
3、凡来我院就读中职的初、高中新生,其中,农村户籍以及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入学的第一、第二学年每人每学年可获得国家1500元补助金。(财教[2007]84号文件)
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5、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帮助特困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7、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资助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8、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特困生助学金:为帮助解决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在校学习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设立此助学金。特困生助学金最高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9、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学院办学特色
秉承“品正技强”的办学理念;师资队伍雄厚,教学管理严格;特色专业品牌,对口就业面广;精彩校园文化,展现丰富人生。
四、适应市场的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试可分别获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汉语(HSK)过级证书、英语应用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驾驶证书等。
五、招生范围、对象和办法
1、招生范围:2011年学院面向新疆和疆外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民、汉兼招。
2、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1)高职(大专):招收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自治区规定投档分数线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三校生”大专班:招收参加2011年自治区“三校生”单招考试并达到自治区规定投档分数线的职业高中、中职及技工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