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3:58作者:王华老师
新疆艺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又恢复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随着国家教育形势的发展,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学院一直坚持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服务于新疆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战略定位,已逐步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摇篮。
至“十二五”末,学院拥有团结路东校区、团结路西校区(文管系、预科部以及美术、音乐部分专业入住)和头屯河新校区(附属中专已整体搬迁入住)三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1124亩,校舍总面积14.8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1.43万平方米。教学单位有音乐系、美术系、影视戏剧系、舞蹈系、文管系、预科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有研究生、普通本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2007年接受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3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获硕士授权点,拥有4个研究领域、15个研究方向的专业硕士点。普通本科设有27个专业,45个专业方向。1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专业。有3个艺术研究所、4个校内演出团、2个美术作品展览(陈列)馆、89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等创新艺术人才培养平台。
现有在职教职工595人,大学部429人,附属中专166人。教授19人,副教授78人。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138人,占教师人数的51.7%。现有各类在校生6223人。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十二五”期间,学院累计承担各级各类课题162项,其中国家级6项,部委级14项,自治区级7项,厅局级41项,院级93项。出版专著24部、教材8部,发表学术论文675篇,其中核心期刊42篇。每年投入科研经费100万元。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