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1:54作者:李天扬老师
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特别是在民族艺术传承与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内蒙古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这是学院在自治区民族艺术教育中的定位,也是源于学院建校的初衷和学院的办学宗旨和根本任务。50多年来,艺术学院始终秉承这样的办学传统,坚持以培养民族艺术人才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培养各门类中高级艺术人才、尤其是蒙古族艺术专门人才、传承发展以蒙古族艺术为代表的北方民族民间艺术的鲜明办学特色。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斯琴格日乐、李镇、阿拉腾奥勒、三宝、李德才、敖登格日乐、康绍辉、康洪雷、萨仁高娃、纳森、娅伦格日勒等一批艺术家和知名人士享誉国内外,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自治区文化领域及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栋梁和中坚力量
发展历程
1957年,创建内蒙古艺术学校,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专。
1987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附属中专保留。并先后开始培养大学专科、本科学生。在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内蒙古大学艺术学校培养了大批民族艺术人才,为蒙古族民族民间艺术的继承、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
2000年11月,自治区政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内蒙古大学和艺术学院管理体制的批复》,要求教育厅制定内蒙古大学和艺术学院管理体制实质性合并操作方案,同时要求内蒙古大学加强对艺术学院的管理。
2009年,艺术设计、美术、影视等系迁入内蒙古大学南校区。
2015年,脱离内蒙古大学,在其基础上成立独立的艺术类本科学校内蒙古艺术学院。[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内政字〔2014〕29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15014531。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