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9:10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培养国防后备力量和综合型人才,切实做好我校2015级学生军训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学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军训编制序列。训练期间,学校与承训部队共同成立军训团,下设营、连。团长、副团长、营长、连长由承训部队官兵担任;政委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营教导员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副院长担任;连指导员由班主任或专职辅导员担任。
3、在学校军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生军训由学生处军训办和军训团负责组织实施。
二、训练时间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军事训练从9月9日至9月22日结束,为期14天。具体《训练日程》由学生工作处军训办公室制定,承训部队和学院共同实施。详见军训日程安排表(附表)
三、参训学生
我校2015级所有本、专、高职学生共计5131人。(其中,西区4481人,东区650人)。
四、承训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66471部队(62名承训官兵)。
五、训练方式
校内集中训练。
六、训练场地
西区:教学大楼及图书馆前周边空地。
东区:南院操场(包括操场周边空地及篮球场)。
七、训练科目
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具体训练内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内务、纪律三大条令和分列式、阅兵式训练,具体训练课目内容安排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