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11:59作者:才子老师
音乐学系
音乐学专业
说明: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入学后,大学三年级进行考试,分专业方向教学。
初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口试(与音乐学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测试)。
复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朗诵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5)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