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10:12作者:李一老师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单招工作方案、命题方案和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录取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6日。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3月26日9:00-11:30,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中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结束,学校自行组织阅卷工作。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都应参照《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要求进行技能考试,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五、录取。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4月1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所报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六、严格管理。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