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方面,2016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省招考院要求各有关高校须严格按《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校本科艺术类专业,且不得设专业方向。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招生,如有关高校有专业要求,也可进行专业测试,须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类别。
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考点考试,2016年山东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
省招考院提醒考生,必须自行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cn/art)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春节期间(2016年1月30日—2月13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招生院校将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
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院校;其余的本科院校归属艺术本科一批。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
考生在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相同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
省招考院提醒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招考院编写出版的《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征集志愿时,要以省招考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缺额计划为准,准确填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其中,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且只能选一类填报;文理科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在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面,《方案》规定,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院校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