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07:36作者:李天扬老师
10月28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联合召开云南省2016年度空军招飞工作会议,表彰了空军招飞工作先进单位,分析了云南空军招飞工作形势,并对2016年度空军招飞工作进行部署。
记者了解到,2016年空军将继续面向云南省16个州(市)招收飞行员,招收对象为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身高在165-185cm之间,不满18周岁的考生身高164cm也视为合格。招收对象的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同时,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且无色盲、色弱、斜视、纹身、刺字等。此外,招收对象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俄语考生),预估高考文化成绩在云南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本人自愿报考,家长(监护人)支持。
据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介绍,2016年度招飞工作主要分为四个环节,即初选、复选、定选和录取。初选从11月16日至28日进行,由各州(市)招考机构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复选时间为2016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将集中组织全省初选合格高中生到成都参加复选。6月下旬,复选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将统一组织参加定选。最终,定选合格的考生,由空军招飞局按照年度任务指标,依据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据了解,2016年,联合培养“双学籍”空军飞行员的清华大学飞行员班以及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国防生班继续招生,空军将从已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联合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