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08:01作者:王新老师
(六)报名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须按规定到报名点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点(中学或县区招考办)通过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六家银行任选一家]统一上缴,如代扣账户变更,须在报名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单报本科180元,单报高职(专科)150元,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体检费60元。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同时要交纳专业考试费180元。
根据教育部建设标准化考场的要求,全省实行统一考试文具,由县(区)招考办集中代为购置,考生文具费统一交报名点。
凡在2015年11月25日17时之前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七)信息确认:2015年11月26日-12月5日,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组织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高考报名登记表》统一上交至县(区)招考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省、市、县(区)教育部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对报名考生进行信息比对确认。强化报名审核,实行学校、县(区)、市、省四级审核,所有报名点均设立A、B岗,建立严格的复核机制。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区)招考办须于一个月内会同报名点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经办人、负责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字确认,不得以盖章代替审核确认。设区市招考办要集中抽查,抽查率不低于考生数的10%,省教育考试院要重点抽查,抽查率不低于考生数的5%。
(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县(区)招考办整理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