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07:57作者:才子老师
新疆大学2016年直升本科免费师范生
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89个本科专业,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现有各类在校生248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40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00余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近30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人,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24人中,教授228人,副教授629人,硕士学位862人,博士学位472人,博士生导师99人,硕士生导师582人。有2个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7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9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自治区天山学者39人,其中: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21人、主讲教授10人、天山学子5人;新疆大学“天山学者”特聘教授9名、讲座教授14名。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面向新疆应届优秀大专毕业生招收直升本科免费师范生42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本年度计划招收42人。招收汉语言班(民考汉、双语班、民考民学生需编入汉语言班学习)。具体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培养学院
1服装设计与工程27纺织与服装学院
2旅游管理15旅游学院
合计42
1.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具备服装设计、成衣结构设计、成衣工艺设计、服装生产经营管理等理论与实践能力,能在服装生产、销售企业、服装教学、服装研究单位及服装行业管理部门等从事管理、营销及教学与科研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拓展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生产管理和服装营销等方面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服装设计的基本原理及表达、服装工艺制作、服装结构制版等方面的专业技能,熟悉我国服装业发展及国内外行业动态、符合服装产业及服装专业教育领域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取得本科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协议定向全区师资短缺的中等职业学校安排就业。
主要核心课程
服装设计学、时装画技法、服装结构设计、成衣工艺学、立体裁剪、服装工业制版、服装CAD应用、服装材料学、中外服装史、服装生产成本管理、职业教育学、学科教学法、专业英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等。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制版与工艺、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及相关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学生。需掌握服装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一定的美术功底,了解服装结构与工艺,有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2.旅游管理专业
专业简介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新疆本科院校中第一个旅游管理专业,自治区旅游局旅游教育培训基地。2005年获得旅游规划资质单位;2007年获得旅游教育协会会长单位;2008年成为国家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理事单位;2012年成为自治区第二轮紧缺人才专业,与自治区旅游局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并与伊犁州旅游局、吐鲁番旅游局签署框架协议。2013年酒店管理专业获批并开始招生。
1999年新疆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获批,2000年率先在全疆及内地招收本科生,现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两个专业及旅游规划专业方向。本科培养方案中,学院突出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3%。本科生考取导游证比例达90%以上。
2004年学院取得全疆唯一一个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点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硕士点导师5名,有三个相对稳定并且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旅游资源开发与评价、旅游规划与管理、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2010年获得全国首批、新疆唯一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点(MTA)。截止2012年,共培养研究生50余名。
学院现有教职工31人,专业教师21人,高级职称11人,占50%;取得博士学位者5人,在读博士6人,硕士学位者12人。教师队伍结构年轻较合理,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师资队伍的62%。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导游模拟实验室、中西民餐饮模拟实验室、客房与前厅模拟实验室、旅行社管理模拟等实验室。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基地建设,根据学院教学实际,分别选择了各五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与吐鲁番地区旅游局、伊犁州旅游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首倡游学制度,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平台和就业机会。
学院紧紧围绕学院战略规划、211工程和区部共建的建设整体目标,立足新疆、面向全国,大力推进文、理、经、管等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顺应服务业人才需求,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多民族旅游实践与研究应用型高级人才,满足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知识宽厚,学习新知识、实践创新和竞争能力强,能在旅游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学校,从事旅游管理、科研和教学的导游与旅行社管理、饭店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项目的研究论证与规划、旅游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旅游宏观发展战略等领域工作的高级专门管理人才。
主要核心课程
专业基础课:管理学基础、经济法与旅游政策法规、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导游业务等。
专业核心课:饭店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学、旅游规划与开发等。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历史文化旅游、旅游服务与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
三、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限于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高考状元多少分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0%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4.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HSK6级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四、推荐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根据《新疆大学2016年直升本科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2016年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地州汇总表》(见附件1),自愿选择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并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2.推荐院校应根据考生报考范围、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2016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新疆大学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师范生”直升本科定向地州报名表》(见附件2.3.4),每位报考学生可填写3个定向地州志愿,并按要求须附推荐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由所在院校于2016年5月6日前向我校集中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3.我校须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五、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
2.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高等数学(公共课)和专业综合(专业基础课程)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序号专业名称考核科目
公共课专业课
1服装设计与工程高等数学服装速写
2旅游管理高等数学旅游学概论
3.根据考生选拔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的排名,实行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按照选拔成绩排名及填报定向地州志愿分配定向地州。
4.拟录取名单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5.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示后确定录取名单,由我校根据已确定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
七、学籍管理
1.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进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
2.学校为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制定专门培养方案,以整班培养为宜。如录取人数不足以单独编班,可插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进行针对性培养。培养目标为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3.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其他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
4.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本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中职定向师资班直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
5.培养过程中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及新疆大学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0991-8585671
十、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学生必须与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签协议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及本人档案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8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