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0:28作者:李天扬老师
2日凌晨,有网友发帖吐槽内蒙古教育部门公布的一则高考(课程)违纪处罚。帖子称,在2016年1月该区举行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中,40多名美术类考生因为考试后用手机把作品拍了下来,被停考一年,而“每年这种情况都是允许的”。对此,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日下午告诉南都记者,相关处罚没有问题,并且质疑者所说的“允许带手机入场或拍摄作品”的规定并不存在。
考生质疑“每年都允许”
按照发帖者的说法,40多名被认定违纪停考一年的考生,当时是“老师让考完试后把自己的美术作品拍下来的”,“每年这种情况都允许”。据此,发帖者质疑“只因监管出现漏洞,却要剥夺孩子的高考资格”。
南都记者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的官网上查到,该中心于2016年2月16日的确发布过一份《2016年1月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补充公示》。根据公示名单,共有包括包头师范学院在内的三个考点共46名考生被认定存在违规行为,而除了两人是因为交头接耳、回头抄袭被取消单科成绩外,绝大多数考生是因为用手机拍照,其中5人还被认定“手机拍照并在微信和互联网传播”。而对后一类考生的“拟处理意见”,除了本次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外,还包括“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公示发布后即引起部分考生家长的质疑,认为处罚过重。有家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考生用手机进行拍照,并非用于作弊,考试临近结束,手机拍下作品只是为了留作纪念”,同时监考老师并没有明令考生交出手机,考试过程中有考生拍照也未禁止。
招考部门:规定不许带手机
2日下午,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接受考试异议申述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暂停3年只是最初的意见,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停考一年,“相关结果也在网上做了公示”。其解释,这些违纪考生,部分是监考老师当场发现的,部分是考试完毕之后回看监控发现的,处理依据的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针对部分家长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认为是在“护短”。理由是,无论是在考生报名时签订的承诺书,还是考场当天的相关提示中,都有不允许带手机的要求。至于有学生考试现场拍照未被制止,其解释,因为美术考试过程中允许考生取水等走动,所以监考老师未必能当场发现。而公示记录的部分考生拍照时间是在考试结束后,则是因为“考生在等作品晒干,当时并未完成交卷,也是违规的”。
至于最终将停考3年改为1年,该工作人员称,主要是考虑到考生准备考试确实不易,修改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