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0:00作者:三水老师
体育特长生加分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提交申报材料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以及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报名确认单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集体项目运动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填写《2016年山东省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查表》,可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
《审查表》须经所在中学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由中学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核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报至县(市、区)招考办。
(二)资格审查
市、县(市、区)两级招考办须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在合格考生的《审查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县(市、区)招考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考生《审查表》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招考办复审。市招考办审查后将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审查表》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2016年山东省体育特长生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37_pzek1@sdzs.gov.cn)、《审查表》和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