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09:50作者:三水老师
中,又被细分为浙江大学、(其他)大学、学院三类。这当中,浙江大学的平均调整幅度是最大的。
此外,广西、福建、贵州、山东、天津、湖南、广东、湖北等省(区、市)也出台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且均呈上升态势。
这不是高等学校学费第一次上涨。从高等教育免费制,到1985年起实行的收费“双轨制”,再到2000年完成的并轨改革,这一趋势一直存在。
以1999年为例,《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显示,当年普通高校的生均缴纳学费比1998年上涨了40.3%。而到2000年,普通高校生均缴纳学费达3550元。
此后,全国不少高等学校的收费逐年上升,2001年至2006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每年都发出通知,要求当年的学费、住宿费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提高。
上涨势头并未完全遏制。2007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这一《意见》也被视为限涨令。
“当时政府下‘限涨令’时我们就担心,学校的资金来源渠道没有变,运行模式没变,一旦取消禁令,就会报复性反弹,显然这个情况出现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他说,2007年教育部出台这个命令,是当时学费不断飙升情况下的一个行政命令,发文之后情况有所好转,但学费上涨的压力对学校而言还是存在的。
他曾撰文认为,大学学费并非不可增加,但是,学费增加要明明白白,同时考虑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大学学费涨幅平均达到60%以上,这放在任何地方,都很难让学生接受”。
模糊的培养成本
在受访的高校有关负责人看来,“成本”无疑是涨价原因的关键词。
“这几年,学校的各项开支总体是增加的,学生的学费已经10多年没有变了,占培养成本的比重越来越低。”苏州一所高校的学生工作处处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次是适当进行了调整。”
他强调,调整后的学费占“学生培养成本”的比例是低于25%的。
这意味着没有违反教育部2000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今年2月,宁夏在高校学费上涨的听证会上也公布了生均培养成本。据官方消息,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从2005年~2007年的1.51万元上涨到2016年~2016年的2.026万元。与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