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9:31作者:才子老师
者向电信、联通方面进行过咨询,得到了相同答案。可是上述两家运营商对此不公平行为表示不认可,纷纷表示将与学校进行沟通。
浙江工商大学为何一定要采取夹带行为?记者对此感到不解。记者尝试采访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蒋承勇、学生处处长金锦华,均被拒绝。不过据该校内部人士透露,浙江工商大学与移动公司去年签了合同,合同有效期三年。
针对了解到的这些情况,记者将其反映给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工商局,希望他们对此进行调查。
通信管理局:核实过不存在该情况
7月25日,记者在采访函中将了解到的浙江工商大学的有关情况写明,并提出了三个问题,希望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可以给予答复。
其中包括:1、请问贵局在接到线索后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调查,目前调查结果如何?2、若该情况属实,贵局认为夹放移动电话卡一事是否违背工信部及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存在不正当竞争?3、如果存在不正当竞争,那么此事贵局将如何处理该情况?
8月4日,通信管理局回复记者,7月29日通信管理局召开杭州地区现场会,专项检查校园情况,向三家企业的浙江省公司及杭州地区负责人进行核实,所有负责人都表示没有接到浙江工商大学的口头通知。
由于目前所提供的线索是“口头通知”,通信管理局表示,查无实据,不过若查证证据,那么统统处罚。“反正我们就整个校园市场的检查一个地市一个地市都在查,都在做部署,每个礼拜都在下面查,如果确实查到,有真凭实据抓到了,我们就从重处罚。”
浙江省教育厅:夹带一事未最终确定
同样,记者也将浙江工商大学的有关情况告知浙江省教育厅,该厅调查后告诉记者,据其向浙江工商大学了解后得知,目前录取通知书还没有寄送,而新生报道资料袋中发放移动SIM卡一事也没有最终确定。
“我厅已告知浙江工商大学,运营商在校内开展电信业务服务时,要严格遵守浙通信联市〔2015〕8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的选择权,公平对待各电信企业。”另外,浙江省教育厅还表示,只要无排他性条款,学校与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并不违反浙通信联市〔2015〕80号文件。如果合作协议中有排他性条款,将由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进行清理。
浙江省工商局:夹带不在其管理范围
浙江省工商局也就此事给予了回复,该局表示,根据工信部发文规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SIM、UIM卡等)、业务宣传资料等”行为是明确禁止的,凡有相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