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0:26作者:才子老师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1.
院校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在填报每个院校志愿的同时,还要在每个院校志愿下面填报该校若干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在录取过程中,考生被投档到院校后,还要进行校内专业的二次投档。
文史、理工类提前批参考志愿,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和本二批,体育类本科批均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2.
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填报的每一个志愿均由“1所院校+该院校的1个专业”组成,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相应科类招生计划中任意院校的任意专业填报。在录取过程中,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将直接被投档到报考的某个专业。
征求平行志愿是指在全国普通高等高校招生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各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该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在全国普通高等高校招生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各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该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1、在本科各批次及专科各批次招生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
2、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 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
3、已录取但学校或专业不合意愿,并拟重新填报志愿的的考生,不符合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录取进程表》,以了解整个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项进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由省、市、县(区、市)招办组织进行。考生应在每批录取过程中到市、县(市、区)招办以及所在中学的“公告栏”中了解录取与否,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情况,以及征求志愿填报的要求等;同时要注意省招办在新闻媒体及各有关信息渠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