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22:20作者:王华老师
体育类院校的其他非体育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科类录取,执行普通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及录取办法同普通类考生。
5.军队院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报考条件: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其中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统考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体能测试和身体复检,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并按照军校招生体检标准组织身体复检,军队院校负责面试。面试主要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面试、体能测试和复检实行全省集中分批进行。6月29日,省招办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军检线和分批安排情况,请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及时上网查看。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省招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投档扩大到第二志愿上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6.国防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地方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和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录取后须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标准,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