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7 08:18作者:李一老师
第五章 考试说明
第十条 考试科目:2019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技术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行)为依据;“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均实行全市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定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12:00 综合能力。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资格: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十四条 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 4 月 11 日至 4月 13 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