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7 08:13作者:李一老师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招就创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春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D 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会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等 24 个招生专业。
第九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9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www.suoyuan.com.cn 了解。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年,特殊类专业 5500 元/生.年,住宿费:1000 元/生.年,均为 6 人/间,详见《2019 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