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7 06:19作者:王新老师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奖学金覆盖面达到 30%,助学金覆盖面达到 20?,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职业技能取证基金”等奖助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监督举报电话:022-28772388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拨打电话或者登陆学院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学院网址:http://www.tjdz.edu.cn
咨询电话:022-26526787 022-28772526 Q Q 咨询:2943679471 2054194974
咨询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电子与通信技术系一楼 C106)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4 号
乘车路线:①天津站可乘公交车 808 路在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
②可乘地铁 1 号线至复兴门站下车,然后换乘公交车655 路在终点站下车即到;
③天津西站可乘地铁 1 号线至陈塘庄站下车,然后换乘公交车 808 路、629 路、652 路在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