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21:20作者:李一老师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五、助学措施
1.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经评定,可获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学校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从大专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六、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就业指导政策以及就业市场的需求状况自主择业。
八、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完成。
九、录取通知书发放
高考录取全部结束后,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专用印章,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录取考生预留接收通知书通讯地址。
十、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57-2162861 0857-2162863
联系人: 王老师 15885252895 杜老师 13208580911
李老师 15902580968
网 址: www.gzbjwx.cn 邮 编:551700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