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21:13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2015年,学校在二本批次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其中大类招生包含:公共管理类(含卫生事业管理、社区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健康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英语(英语教育)、翻译)、药学类(含药物制剂、药学);其他按原有的专业招生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体育批次)、一本(涉及贵州省、四川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我校将根据各专业修订的教学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含大类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我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校区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2)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要求裸眼矫正度数小于400度,年龄小于20岁。(鉴于该专业就业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3)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4)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要求身体无残疾。(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
(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根据专业要求)
(6)麻醉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含150cm)。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四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以上(含60%)。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