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21:11作者:三水老师
第十二条:2015年学院面向河南、吉林、山西、安徽、甘肃、广东等省共计招收5840人,详细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到各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招生办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是在各省招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2015年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具有如下:
第一批:单独(自主)招生批:按照学院单招考试的总成绩,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批:提前艺术专科批:要求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按报考志愿顺序,从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批:对口专科批次: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平行志愿投档,高分优先录取。
第四批:专科批次:按第一志愿优先投档,其余志愿平行投档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航空服务(限招女生)、旅游管理(邮轮服务与管理方向)需到学校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机电一体化技术(银行ATM机技术方向,限招男生)。
第十七条:河南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冶区)招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冶区)招生办规定的批次和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时同意各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工学类专业为3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为3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房间标准(4-8人间)400-850元/生·年。校企合作专业根据企业课程安排另收专业技能费、职业资格认证费。
第二十一条:学院奖助措施: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订单培养企业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