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1:09作者:王华老师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软件技术、商务日语、数控技术、营销与策划(服装)等专业为4500元/年·人;
2、空中乘务、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时装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为8000元/年·人;
3、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人;
(二)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年·人。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四)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5)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
(6)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其它社会奖学金等。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3、其它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临时性补助等。
六、招生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