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1:09作者:三水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获奖说明
2014年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单位称号;
2014年获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平行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平行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部 门: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处
电 话:024-89800928、89829368
传 真:024-89801188
网 址:http://www.lnwsxy-edu.com
E-mail:lnws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