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1:09作者:李一老师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8、成绩公布
我院自主招生总成绩于4月14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9、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自主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成绩相同,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7)、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16日 4月17日,4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10、其他规定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注册入学
1、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凡已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2、招生专业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