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本科为120%;专科为105%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本科和专科调档比例均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非平行志愿填报的考生,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考生,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2分。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取分数相同, 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
7.专升本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录取参考志愿线上考生;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
8.中职升本录取办法
省招考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本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综合课、技能)。
9.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881、86208758
传 真:0411-86208998
网 址:www.luibe.edu.cn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