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58作者:李天扬老师
参加普通高职高专升入本科继续学习考试的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文化课与专业综合课总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综合成绩、专业理论成绩、外语成绩;所有科目成绩全部相同时,我校按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其他说明问题: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20日之内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20日不报到的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673436、4673536
传 真:0416-458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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