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58作者:王新老师
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顺序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5年根据各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