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58作者:王华老师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减等资助政策,并为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我校为支持、鼓励和表彰困难学生、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励项目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同时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家庭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
(5)绿色通道:指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