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47作者:王华老师
录取原则:
经教育部、各省(直辖市)教育厅批准,2015年我院面向江苏、上海、安徽、山东、广东、江西、湖南、河南、重庆、广西、四川、云南、山西、贵州共14个省(市)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生,具体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考试科类、计划数等均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情可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jssmu.edu.cn/zsw/)
(一)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院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我院根据所在省(市)考试院划定的省控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二)对于进档考生,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内考生排序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三)建议所有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建议所有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医学类考生的体检标准,肝功能正常。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我院任何专业。由于行业特殊性,建议报考我院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
(五)建议助产、医疗美容专业为女生填报。
(六)江苏省内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不限、等级不限。
2、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必测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及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为合格及以上;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C级以上。
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关爱每个学子,全程贴心服务,奖助学体系完善健全。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学生获奖面达45%。学院各类资助、学生受助面达60%。2014年我院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
1、奖励育人:
1)新生奖学金:对录取的新生中分数达本一省控线的学生给予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达本二标准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录取的新生排名前100名,给予新生励志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学院每学年设立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单项奖200元。此外,我院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和每人每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