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46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奖、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有关制度,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达200多万元;同时,学校还优选了许多岗位,制定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有效途径,并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毕业证书
学校在籍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可取得我校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照顾经济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我校有完善的奖助贷补减制度,将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岗位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以保证其完成学业。
七、信息公开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由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监察小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就业质量一直名列省内同类高校前茅,学校多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800-8287270(长途免费电话)、400-1887270、0510-85811518、83296013
电子信息工程系:18706180610 机电工程系:18762621231
电气工程系:15251525312 物联网工程系:1377156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