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45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为困难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困难生经济补助、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途径。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75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3.山区半山区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标准以2015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我校2015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简章》。
第三十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语音咨询电话:(010)83911083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