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43作者:王新老师
(7)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考生身份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8)详细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9)该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10)该章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学 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要求执行;面向外省所有招生专业学费6200元/年。
住宿费:石湖校区:1200元/年,书院校区:800元/年。
十、毕业证书
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湖校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 邮编:215009
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 邮编:215002
联系部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12-62693001 62690106 62690104
学院网址:http://www.szhc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zhct.edu.cn
E-mail: szwszhsh@szh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