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42作者:三水老师
3、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4、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它说明:
1、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分为高铁乘务方向特色班和普通班,凡被录取至该专业的考生可于入学报到后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参加高铁乘务方向特色班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就读高铁乘务方向特色班。
2、奖励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每学年评比学院奖学金。学院还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新生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3、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执行:农林类专业学费22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4700元/年,理科类专业学费5100元/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软件外包嵌入式专业7100元/年。
4、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400-99-13130
传 真:051385991313
电子邮箱:ntky1945@163.com
咨 询QQ:225451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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