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40作者:王华老师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3年以来,学校年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年又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依托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越的人文、自然环境,积极为机械、电力、核工业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学校明确提出了以应用型品牌专业和工程技术特色学科建设为抓手,努力深化内涵建设,不断彰显办学特色,全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新局面!
第五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工程)。在江苏省内招生,招生代码为1614。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
第七条 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投档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
第九条 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含2B)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
第十条 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1B1C(含1B1C)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
第十一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根据对选测科目的要求,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折算后的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英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如下: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