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37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
3、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4、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以外的其他各省、市、自治区。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81155 025-68204931
2、邮政编码:210031
3、电子邮件:ntyzhao@126.com
4、网 址:www.njrts.edu.cn
5、Q Q:81000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