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30作者:李一老师
高校代码:1151、1451(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1561(海外本科)、1651(中外合作)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专科
录取批次: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校 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录取规则:
1.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我校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iit.edu.cn)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80-1151 传 真:025-85864210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