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29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三条 常熟理工学院
院校代码: 10333(教育部)、1263(江苏省)、1637(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
院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东湖校区: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东南校区:江苏省常熟市湖山路99号
第四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常熟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12-52251131、52251136
网 址:http://zsb.cslg.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办法
报考常熟理工学院普通类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达到BC4C1合格(即普通类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总分为主,并结合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等级高低,择优录取。
2、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外语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二批次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超过全省英语平均分5分及以上,日语、德语、朝鲜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全省英语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