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22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督察办公室
联系人:马亚光
监督电话:(020)87985328
传真:(020)87985190
电子邮箱:385318388@qq.com
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975666
传真:(020)87975777
电子邮箱:gz14136@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c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ccc.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