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22作者:三水老师
9.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自主招生考生,按照《苏州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录取。
1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按照《苏州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录取。
12.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照《苏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录取。
1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按照《苏州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录取。
14.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保送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512-67507343
传真:0512-67507942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QQ:800039119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第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
二○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