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19作者:李一老师
7.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8.组织在校学生购买大学生医保,除个人按一定比例缴费外,国家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龚寅华
监督电话:020-37987218
传真:020-37987218
电子邮箱: 445865003@qq.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992828020-37987281
传真:020-37987281
电子邮箱: nylg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yjy.cn
招生网址:http://www.nyjy.cn/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