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14作者:王华老师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
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
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金2000元/学年;总获奖面超过30%。
3.设立特困生助学基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最高资助金额3000元/人/学年。
4、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努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不断增加助学岗位,尽可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戚卓新
监督电话:07593151753
传真:07593871313
电子邮箱:QI1998@126.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3263968 3871311 3151689 3151699
传真:07593151733
电子邮箱:CJ12622@126.com
QQ:800058167
学院网址:http://www.gdcjxy.com
招生网址:http://www.gdcjxy.com/Admissions/index.asp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委托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