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12作者:三水老师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精神,学院实行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缓)为主体的资助政策(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东区) 电话:045188028842 88028630 邮编:150050 网址:http://www.hlj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