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08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十五条 为了方便教学,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我校。
第十六条 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录取时,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择优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英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如无特殊规定,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当地省市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五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发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报主管部门审批;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公布学校在该地区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发布途径
校本部网址:www.hrbmu.edu.cn 咨询电话:045186666763、86681434
大庆校区网址:www.hmudq.edu.cn 咨询电话:04598153027、815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