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07作者:王华老师
7、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8、飞行技术、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局当年划定分数要求为准。
9、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方式。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2015年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捐助、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20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电子邮箱:bynd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a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1.hlau.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