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04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4.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
(1)会计学 16000元/年
(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
(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
(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 16000元/年
(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 16000元/年
(6)审计学 16000元/年
(7)资产评估 16000元/年
(8)国际商务 16000元/年
(9)财务管理 16000元/年
(10)行政管理 16000元/年
(11)经济学 16000元/年
(12)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
(13)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
(14)税收学 16000元/年
(15)投资学 16000元/年(以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